转发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考级中心
《关于做好新形势下艺术考级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考级定点机构:
为全面贯彻执行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考级中心 《关于做好新形势下艺术考级工作的通知》(艺发考字 [2020]141号 )精神,现将原文发给你们,望认真学习,领会精神,严格执行。
各考级机构要按照考级相关要求做好资料的上报工作。凡参加考级的机构须提供 《上海市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服务备案承诺与信息公示》二维码(复印件)。考级备案表须在考试的前一个月报至上海考区办公室。
全国艺术考级上海考区办公室
2020年7月6日
2020年7月6日
附件 1、《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美术考级工作的通知》(艺发考字 [2020]141号)
2、《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考前备案表》
附件1
关于做好新形势下艺术考级工作的通知
艺发考字 [2020]141号
各艺术考级承办单位:
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,从安全第一的角度出发,从最大限度满足考生和家长的需求出发,结合艺术考级实际,现将新形势下做好艺术考级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关于集中考试凡是可以集中开展考级活动的地区,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印发《恢复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》的通知(科技函[2020]4号)精神及当地文化行政部门的要求做好艺术考级相关工作。
二、关于分散考试凡是无法集中开展考级活动的地区,在按各专业备案时间要求向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考级中心(简称“考级中心”)备案的前提下,可采取分散的方式开展艺术考级活动。
(一)美术考级各承办单位保留考生考试过程前期、中期、后期的影像资料,并将相关影像资料保留至该考生证书颁发后不少于两个月。
(二)音乐和朗诵考级
1、各承办单位保留考生一次性完成考试内容的影像资料,并将相关影像资料保留至该考生证书颁发后不少于两个月。
2、考官在分散考试后10个工作日内分批次对考试结果进行考核,考官执考过程影像资料由承办单位发送至考级中心,相关影像资料保留至该批次考生证书颁发后不少于两个月。
(三)严格按照考级中心发布的相关专业报考简章进行报考,承办单位要指导各定点机构有序报考,杜绝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。望各艺术考级承办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,安全、规范、有序地做好艺术考级相关工作,依法依规开展艺术考级活动。特此通知。
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考级中心
2020年6月23日
2020年6月23日
附件2
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考前备案表 | ||||
考级机构 |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考级中心 | |||
承办单位 | 上海源好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| 联系电话 | 021—63086558 | |
考级定点机构 | 机构全称 | 联系电话 | 必填 | |
承办活动名称 | 美术或(朗诵) 考级 | |||
考级时间 | 实际考级时间 | |||
考级地点 | 详细地址,精确到门牌号 | 考级人数 | 实际人数 | |
考场数量 | 实际考场数 | 监考人数 | ||
考点负责人 | 真实姓名 | 联系电话 | 必填 | |
安全负责人 | 真实姓名 | 联系电话 | 必填 | |
本次开考专业 | 考试专业名称及人数详情,例如:软笔书法26人、速写62人、漫画36人等 | |||
监考名单 | ||||
监考姓名 | 工作单位 | 专业 | 职务、职称 | 联系电话 |
承 诺: | 考级机构名称:(加盖公章) | |||
我机构保证所提交内容真实、准确,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 | 考级机构负责人:(签字) |